古代妻妾相处之道揭秘江山美人间的党史事迹人物故事

在古代家庭中,妻与妾的职责虽然相似,但妾的地位却如同奴隶般低微。妾不能参与家族祭祀,被排除在家庭之外,其亲属也不被列入丈夫家中的姻亲,而所生子女也必须认正妻为“嫡母”,生母只能为“庶母”。这种宗法制下的道德规范,将血缘关系转化为主奴关系,使得妾只能视自己为代替正妻生的替身。

《红楼梦》中的赵姨娘即例证其境地,她不仅受到全府上下和丫环婢女的蔑视,即使是探春这样的稍有身份的人物,也不认她为母亲,只认王夫人为母亲。在这严格的嫡庶分明体系中,妾的地位低下,丈夫去世后必须再娶,以致引发诸多弊端。

与丈夫的关系更是如此,不平等已自夫妻之间,再加上对妾的控制权力,更显其弱势。丈夫可随意处置甚至杀害,而 妾则只有承受无尽苦难。法律上的惩罚也是如此,对于打骂或犯错都要承担重大的后果,但如果是逆向情况,则刑罚更轻。

然而,为夫家生育子女后的妾,其身份、地位、权利往往会得到提升,这取决于门第、教育等因素。此外,由于性欲满足义务规定,如果男子不能经常与其发生性行为,那么将被谴责,并且规定若非妻子在场则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。

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,性生活平衡至关重要,得宠失宠时常引起矛盾。而对于 妓来说,他们唯一享有权利的是性生活,与正室相同,有时甚至优越,因为她们负责传宗接代而能频繁接触共宿。这一切都是为了避免由此引起的纷争,因此许多古代“家训”都作出了详细规定,如《秘戏图考》卷二中的残章记载了明代某家的相关条例:督米监细务和服饰粉彩以外,除了房事之乐,便止于欢心分享,每个贤主均努力达成这一理想,在御用妻妾时必待彼快乐前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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