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二一四~一二九七),字谦之,一字子微,号本堂,晚年号嵩溪遗耄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寄籍奉化。理宗宝祐四年(一二五六)进士出身后,他被调往监管饶州的商税事务。景定元年(一二六○),陈著担任白鹭书院的山长,并且接替知安福县令的职位。
陈著在他的生涯中有四次除授为著作郎,但因与贾似道发生了意见上的冲突,他最终被派往嘉兴县做知县。在度宗咸淳三年(一二六七),他又转移到嵊县担任知县。一年后,他升迁到通判扬州,然后改成了临安府签判和转运判。他很快就被提升为太学博士。在咸淳十年的某个时间里,以监察御史的身份,他成为台州的知州。当宋朝灭亡之后,陈著选择隐居在四明山中生活直至去世。在他的生命结束时,即元大德元年的八十四岁时,有《本堂文集》九十四卷留传下来,其中包含诗歌部分缺失两卷内容。这部分信息可以在清代樊景瑞所撰《宋太傅陈本堂先生传》以及清光绪版的《奉化县志·卷二十三》的记载中找到。